儿女简介

儿女是汉语名词,拼音为ér nǚ,原指儿子与女儿的合称,最早见于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中“吾家儿女,虽在孩稚,便渐督正之”的记载。

该词核心含义包含两方面:一是指生物学层面的子女,如《后汉书》“儿女常自操井臼”及杜甫中“儿女忽成行”等用法;二指青年男女,如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州》“儿女共沾巾”即代指离别的年轻人。部分语境中也可泛称普通男女或特指女性,如白行简《三梦记》中的“儿女杂坐”。近现代文学如老舍《馆》、毛泽东“中华儿女多奇志”等仍沿用其基本语义。

该词汉代已用于指代子女,唐代扩展至青年男女群体。自北齐文献记载后,历经各代文学作品的语义延伸,最终形成兼具直系亲属称谓与群体指代功能的双义结构,成为汉语中延续性较强的多义词汇。

方岳·儿女的诗句(共2句)

方岳的诗词曲代表作

方岳(1199~1262),南宋诗人、词人。字巨,字元善,号秋崖,又号菊田。徽州祁门(今属安徽)人,一说台州宁海(今属浙江)人。绍定五年(1232)进士,授淮东安抚司□官。淳□中,以工部郎官充任赵葵淮南幕中参议官。后调知南康军。后因触犯湖广总领贾似道,被移治邵武军。后知袁州,因得罪权贵丁大全,被弹劾罢官。后复被起用知抚州,又因与贾似道的旧嫌而取消任命。经明行修,隐居不仕,以诗名世。有《深偶谈》。全宋诗诗文不用古律而以意为之。有《秋崖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