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简介

儿童(外文名:Child),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儿童泛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的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低于18岁。不同领域,不同国家对儿童的定义有略微不同。

儿童在婴幼儿期,体格迅速生长,言语、思维和社会适应能力逐步增强,个性初步形成,各种意志品质如自觉性、坚持性、自制力都有了一些初步的表现。到青春期,儿童的体格生长发育再次加速,出现第二次生长高峰。

刘清漳·关于儿童的古诗(共2首)

刘清漳(1871-1946),字钜源,献县人。生于同治十一年五,周岁丧父。光绪十七年(1891)娶妻李氏,未期月而卒,翌年母亦亡故。遂奔走塞外,客寄成都,后徙居青县,设馆于公署,授徒度日,躬耕自给,吟作文,与世寡营。渐以其文受知于桐城姚永概,又为天津严范孙所赏识。民国十七年(1928)曾参与编修《青县志》,与邑人姚锦、郑清寰等交好。二十年县志修成,一度赴津设教馆、结诗社。民国二十六年(1937)迁亡妻李氏之骨葬于青县,遂终老于此。著有《衡门叟诗集》、《文集》、《续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