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社简介

春社是最为古老的汉族传统民俗节日之一。在商、西周时期,是男女幽会的狂欢节日,而后来则主要用于祭祀土地神。春社的时间一般为立春之后的第五个戊日,约在春分前后,但在汉族民间也有二初二、二月初八、二月十二、二月十五之说。

春社在甲骨文中就有相关的记载,距今已有两千年以上的历史,在元朝以前,在中国一直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传统节日。但在中国大陆和台湾,仅有部分地区存在二月二拜土地公的习俗,并称此日为土地诞、福德诞等,但与传统的春社不尽相同。在中国大陆北方部分地区的二月二龙抬头节中,亦有部分汉族民俗沿袭自春社。关于春社的兴衰过程,有学者将其归结为“起源三代,初兴于秦汉,传承于魏晋南北朝,兴盛于唐宋,衰微于元明及清”。

魏了翁·春社的古诗词(共3首)

魏了翁的诗词曲代表作

魏了翁(1178年—1237年),字华父,号鹤,邛州蒲江(今属四川)人。南宋著名理学家、思想家、大臣。
庆元五年(1199年)进士,授签书剑南西川节度判官。历任国子正、武学博士、试学士院,以阻开边之议忤韩侂胄,改秘书省正字,出知嘉定府。史弥远当国,力辞召命。起知汉州、眉州。嘉定四年(1211年),擢潼川路提点刑狱,历知遂宁府、泸州府、潼川府。嘉定十五年(1222年),召为兵部郎中,累迁秘书监、起居舍人。宝庆元年(1225年),遭诬陷后黜至靖州居住。绍定五年(1232年),起为潼川路安抚使、知泸州。端平元年(1234年),召权礼部尚书兼直学士院,以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之职督视江淮京湖军
嘉熙元年(1237年),魏了翁去世,年六十。获赠太师、秦国公,谥号“文靖”。
魏了翁反对佛、老“无欲”之说,认为圣贤只言“寡欲”不言“无欲”,指出“虚无,道之害也”。推崇朱熹理学,但也怀疑朱注各经是否完全可靠。提出“心者人之太极,而人心已又为天地之太极”,强调“心”的作用,又和陆九渊接近。能诗词,善属文,其词语意高旷,格或清丽,或悲壮。著有《鹤山全集》、《九经要义》《古今考》《经史杂钞》《师友雅言》等,词有《鹤山长短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