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宗武·妖孽的诗句(共1句)

妖孽简介

妖孽(拼音:yāo niè)是汉语词汇,原指反常或不祥的征兆与事物,后引申为妖魔、奸邪之人的代称。

其核心含义包含三方面:一指自然或社会的异常现象,古人视作灾祸预兆,如《礼记·中庸》“国家将亡,必有妖孽”;二指神话中的妖魔精怪,如《西游记》中的“降妖除孽”;三喻指作恶多端者,如文献中斥贪官污吏为“妖孽横行”。词义在古代常与灾异观关联,《国语》注解称“妖”为草木异象,“孽”为禽兽反常,合称涵盖古代对异常现象的分类体系。

词源于先秦典籍,《礼记》最早将其与国运相联系。唐宋后语义逐渐泛化,文学创作中多用于指代邪祟或奸佞之辈。

卫宗武,约公元?年至一二八九年字洪父,(一作淇父)自号九,嘉兴华亭人。生年不详,卒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六年。淳佑间历官尚书郎,出知常州。罢官闲居三十余载,以文自娱。宋亡,不仕。宗武著有《秋声集》八卷,《国史经籍志》传于世。诗文气韵冲澹,有萧然自得之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