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干·妖孽的诗句(共1句)

妖孽简介

妖孽(拼音:yāo niè)是汉语词汇,原指反常或不祥的征兆与事物,后引申为妖魔、奸邪之人的代称。

其核心含义包含三方面:一指自然或社会的异常现象,古人视作灾祸预兆,如《礼记·中庸》“国家将亡,必有妖孽”;二指神话中的妖魔精怪,如《西游记》中的“降妖除孽”;三喻指作恶多端者,如文献中斥贪官污吏为“妖孽横行”。词义在古代常与灾异观关联,《国语》注解称“妖”为草木异象,“孽”为禽兽反常,合称涵盖古代对异常现象的分类体系。

词源于先秦典籍,《礼记》最早将其与国运相联系。唐宋后语义逐渐泛化,文学创作中多用于指代邪祟或奸佞之辈。

方干的诗词曲代表作

方干(836—903),字雄飞,号玄英,门人私谥曰玄英先生。睦州青溪(今浙江淳安)人。为人质野,喜凌侮。每见人设三拜,曰礼数有三,时人呼为“方三拜”。
徐凝一见器之,授以律。唐宪宗元和三年举进士。钱塘太守姚合视其貌陋,缺唇,卑之。懿宗咸通中,隐居会稽镜湖。有诗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