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简介

人事(汉语拼音:rén shì)是汉语多义词,本义为人世间的事务,《国语·越语下》载“人事不起,弗为之始”。古义包含人际交往馈赠(如《儒林外史》“菲人事”)、人体气血规律(《素问》与天文地理并称医学三要素)及仕途含义(陶渊明归去来兮辞》)。现代主要指人力资源管理,涉及招聘配置、培训开发、绩效管理等模块,2014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合同管理等制度,2023年《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试行)》明确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的职称评价体系。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也涵盖劳动争议处理、社会保险争议等议题,2025年人社部与最高法发布第四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明确法律适用标准,并出现“AI数智员工+人类员工”协同仲裁等新模式。

该词内涵随时代扩展:《孟子》指人力作为,《史记》将人事与天道并论;东汉《列女传》强调通晓人事之理。晋代起衍生仕途、岗位任免等含义,《红楼梦》保留“不省人事”等传统用法。

曾巩·人事的诗句(共1句)

曾巩的诗词曲代表作

曾巩(1019年—1083年),字子固,汉族,建昌南丰(今属江西)人,后居临川,北宋政治家、散文家。

曾巩出身儒学世家,祖父曾致尧、父亲曾易占皆为北宋名臣。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超群,幼时读书,脱口能吟诵,年十二即能为文。嘉祐二年(1057年),进士及第,任太平州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熙宁二年(1069),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通判。熙宁五年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沧州等知州。元丰四年(1081),以史学才能被委任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元丰五年(1082),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追谥为“文定”。

曾巩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与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并称“南丰七曾”。曾巩文学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冲和”,位列唐宋八大家,世称“南丰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