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简介

人事(汉语拼音:rén shì)是汉语多义词,本义为人世间的事务,《国语·越语下》载“人事不起,弗为之始”。古义包含人际交往馈赠(如《儒林外史》“菲人事”)、人体气血规律(《素问》与天文地理并称医学三要素)及仕途含义(陶渊明归去来兮辞》)。现代主要指人力资源管理,涉及招聘配置、培训开发、绩效管理等模块,2014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合同管理等制度,2023年《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试行)》明确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的职称评价体系。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也涵盖劳动争议处理、社会保险争议等议题,2025年人社部与最高法发布第四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明确法律适用标准,并出现“AI数智员工+人类员工”协同仲裁等新模式。

该词内涵随时代扩展:《孟子》指人力作为,《史记》将人事与天道并论;东汉《列女传》强调通晓人事之理。晋代起衍生仕途、岗位任免等含义,《红楼梦》保留“不省人事”等传统用法。

黄庭坚·人事的诗句(共2句)

黄庭坚的诗词曲代表作

黄庭坚(公元1045年-公元1105年),字鲁直,自号谷道人,晚号涪翁,又称豫章黄先生,汉族,洪州分宁(今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人。北宋人、词人、书法家,为盛极一时的江西诗派开山之祖,而且,他跟杜甫陈师道陈与义素有“一祖三宗”(黄为其中一宗)之称。宋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进士。历官叶县尉、北京国子监教授、校书郎、著作佐郎、秘书丞、涪州别驾、黔州安置等。诗歌方面,他与苏轼并称为“苏黄”;书法方面,他则与苏轼、米芾蔡襄并称为“宋代四大家”;词作方面,虽曾与秦观并称“秦黄”,但黄氏的词作成就却远逊于秦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