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简介

剑(英文:Sword)是一种兵器。剑,两边都开了刃,有着笔直的剑身和尖锐的剑尖。舞动时向正反两边施展都具有杀伤力,用剑尖攻击可以轻易穿透甲衣。是非常危险的武器,常使人险象丛生。是一种单纯为了杀人而存在的兵器;所谓:“开双刃身直头尖,横竖可伤人,击刺可透甲。凶险异常,生而为杀。”

古代的剑由金属制成,长条形,前端尖,后端安有短柄,两边有刃。早期是匕首式短剑,剑和刀一类,区别只在于单刃和双刃。春秋末年,开始流行长剑。长剑出,短剑也不废。长剑便于战斗,短剑利于护身,还可以用于刺杀,荆轲刺秦王,东汉末年侠客王越、史阿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作为击剑运动用的剑、重剑、佩剑等,剑身为细长的钢条,顶端为一小圆球,无刃。

曾巩·剑的诗句(共1句)

曾巩的诗词曲代表作

曾巩(1019年—1083年),字子固,汉族,建昌南丰(今属江西)人,后居临川,北宋政治家、散文家。

曾巩出身儒学世家,祖父曾致尧、父亲曾易占皆为北宋名臣。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超群,幼时读书,脱口能吟诵,年十二即能为文。嘉祐二年(1057年),进士及第,任太平州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熙宁二年(1069),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通判。熙宁五年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沧州等知州。元丰四年(1081),以史学才能被委任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元丰五年(1082),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追谥为“文定”。

曾巩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与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并称“南丰七曾”。曾巩文学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冲和”,位列唐宋八大家,世称“南丰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