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简介

剑(英文:Sword)是一种兵器。剑,两边都开了刃,有着笔直的剑身和尖锐的剑尖。舞动时向正反两边施展都具有杀伤力,用剑尖攻击可以轻易穿透甲衣。是非常危险的武器,常使人险象丛生。是一种单纯为了杀人而存在的兵器;所谓:“开双刃身直头尖,横竖可伤人,击刺可透甲。凶险异常,生而为杀。”

古代的剑由金属制成,长条形,前端尖,后端安有短柄,两边有刃。早期是匕首式短剑,剑和刀一类,区别只在于单刃和双刃。春秋末年,开始流行长剑。长剑出,短剑也不废。长剑便于战斗,短剑利于护身,还可以用于刺杀,荆轲刺秦王,东汉末年侠客王越、史阿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作为击剑运动用的剑、重剑、佩剑等,剑身为细长的钢条,顶端为一小圆球,无刃。

曹勋·剑的诗句(共5句)

曹勋的诗词曲代表作

曹勋(1098—1174)字公显,一字世绩,号松隐,颍昌阳翟(今河南禹县)人。南宋大臣,北宋末词人曹组之子。宣和五年(1123),以荫补承信郎,特命赴进士廷试,赐甲科。靖康元年(1126),与宋徽宗一起被金兵押解北上,受徽宗半臂绢书,自燕逃归。建炎元年(1127)秋,至南京(今河南商丘)向宋高宗上御衣书,请求召募敢死之士,由海路北上营救徽宗。当权者不听,被黜。绍兴十一年(1141),宋金和议成,充报谢副使出使金国,劝金人归还徽宗灵柩。十四年、二十九年又两次使金。孝宗朝拜太尉。著有《松隐文集》、《北狩见闻录》等。他的比较平庸,但有几首使金诗颇值得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