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简介

剑(英文:Sword)是一种兵器。剑,两边都开了刃,有着笔直的剑身和尖锐的剑尖。舞动时向正反两边施展都具有杀伤力,用剑尖攻击可以轻易穿透甲衣。是非常危险的武器,常使人险象丛生。是一种单纯为了杀人而存在的兵器;所谓:“开双刃身直头尖,横竖可伤人,击刺可透甲。凶险异常,生而为杀。”

古代的剑由金属制成,长条形,前端尖,后端安有短柄,两边有刃。早期是匕首式短剑,剑和刀一类,区别只在于单刃和双刃。春秋末年,开始流行长剑。长剑出,短剑也不废。长剑便于战斗,短剑利于护身,还可以用于刺杀,荆轲刺秦王,东汉末年侠客王越、史阿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作为击剑运动用的剑、重剑、佩剑等,剑身为细长的钢条,顶端为一小圆球,无刃。

曹丕·剑的诗句(共1句)

曹丕的诗词曲代表作

魏文帝曹丕(187年冬—226年629日),字子桓,豫州沛国谯(今安徽省亳州市)人。三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曹魏开国皇帝(220年—226年在位)。魏武帝曹操次子,与正室卞夫人的嫡长子。
曹丕自幼文武双全,博览经传,通晓诸子百家学说。建安二十二年(217年),曹丕击败了其弟曹植,被立为魏王世子。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曹操逝世,曹丕继任丞相、魏王。同年,受禅登基,以魏代汉,结束了汉朝四百多年的统治,建立了魏国。
曹丕在位期间,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意见,于黄初元年(220年)命其制定九品中正制,成为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的选官制度。而且平定了青州、徐州一带的割据势力,最终完成了北方的统一。对外平定边患,击退鲜卑,和匈奴、氐、羌等外夷修好,恢复在西域的建置。曹丕于、赋、文学皆有成就,尤擅长于五言诗,与其父曹操和弟曹植,并称“建安三曹”,今存《魏文帝集》二卷。另外,曹丕著有《典论》,当中的《论文》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有系统的文学批评专论作品。
黄初七年(226年),曹丕病逝于洛阳,时年四十岁。谥号文帝,庙号高祖(《资治通鉴》作世祖),葬于首阳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