蒿简介

蒿,汉语二级字,读作hāo,本义指菊科蒿属草本植物,如青蒿、艾蒿等,最早见于《说文解字》对菣类植物的记载。《诗经·小雅·鹿鸣》中“食野之蒿”印证其作为草名的基础义项,部分种类可入药或用于民俗用途。

该字内涵包含多重延伸:古籍将秋季成熟草类泛称为蒿,如《礼记》注疏述其形态类蓬萧;《庄子》以“蒿目”喻贤者对时局的忧虑观察。其词性由名词扩展至动词(表消耗、忧虑)、形容词(状气体蒸腾貌),并有通假“薅”“耗”的特殊用法。

字形结构为形声字,从艸高聲,甲骨文至小篆演变清晰可考。《唐韵》《集韵》注音为呼高切,粤语读hou1,国际音标标注为xɑu˥。明清字书补充异体字“藳”,《康熙字典》系统收录其音义流变,宋元文献进一步阐释植物分类特征。

魏了翁·蒿的诗句(共1句)

魏了翁的诗词曲代表作

魏了翁(1178年—1237年),字华父,号鹤,邛州蒲江(今属四川)人。南宋著名理学家、思想家、大臣。
庆元五年(1199年)进士,授签书剑南西川节度判官。历任国子正、武学博士、试学士院,以阻开边之议忤韩侂胄,改秘书省正字,出知嘉定府。史弥远当国,力辞召命。起知汉州、眉州。嘉定四年(1211年),擢潼川路提点刑狱,历知遂宁府、泸州府、潼川府。嘉定十五年(1222年),召为兵部郎中,累迁秘书监、起居舍人。宝庆元年(1225年),遭诬陷后黜至靖州居住。绍定五年(1232年),起为潼川路安抚使、知泸州。端平元年(1234年),召权礼部尚书兼直学士院,以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之职督视江淮京湖军
嘉熙元年(1237年),魏了翁去世,年六十。获赠太师、秦国公,谥号“文靖”。
魏了翁反对佛、老“无欲”之说,认为圣贤只言“寡欲”不言“无欲”,指出“虚无,道之害也”。推崇朱熹理学,但也怀疑朱注各经是否完全可靠。提出“心者人之太极,而人心已又为天地之太极”,强调“心”的作用,又和陆九渊接近。能诗词,善属文,其词语意高旷,格或清丽,或悲壮。著有《鹤山全集》、《九经要义》《古今考》《经史杂钞》《师友雅言》等,词有《鹤山长短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