蒿简介

蒿,汉语二级字,读作hāo,本义指菊科蒿属草本植物,如青蒿、艾蒿等,最早见于《说文解字》对菣类植物的记载。《诗经·小雅·鹿鸣》中“食野之蒿”印证其作为草名的基础义项,部分种类可入药或用于民俗用途。

该字内涵包含多重延伸:古籍将秋季成熟草类泛称为蒿,如《礼记》注疏述其形态类蓬萧;《庄子》以“蒿目”喻贤者对时局的忧虑观察。其词性由名词扩展至动词(表消耗、忧虑)、形容词(状气体蒸腾貌),并有通假“薅”“耗”的特殊用法。

字形结构为形声字,从艸高聲,甲骨文至小篆演变清晰可考。《唐韵》《集韵》注音为呼高切,粤语读hou1,国际音标标注为xɑu˥。明清字书补充异体字“藳”,《康熙字典》系统收录其音义流变,宋元文献进一步阐释植物分类特征。

叶适·蒿的诗句(共1句)

叶适的诗词曲代表作

叶适(1150年526日—1223年2月21日),字正则,号水心居士,温州永嘉(今浙江温州)人,南宋思想家、文学家、政论家。生于瑞安,后居于永嘉水心村,世称水心先生。
淳熙五年(1178年),叶适中榜眼。历仕孝宗、光宗、宁宗三朝,历官平江府观察推官、太学博士、尚书左选郎、国子司业、知泉州、兵部侍郎等职,曾参与策划“绍熙内禅”。
叶适对外力主抗金,反对和议。但在权相韩侂胄谋划北伐时提出异议,被改授权吏部侍郎,兼直学士院。叶适不肯为北伐草诏。其后又建议防江,但韩侂胄仍不采纳。开禧北伐失败后,叶适出任沿江制置使等职,节制江北诸州。因军政措置得宜,曾屡挫敌军锋锐。累迁至江淮制置使,曾上堡坞之议,实行屯田,均有利于巩固边防。韩侂胄被诛后,叶适以“附韩侂胄用兵”罪名被弹劾,夺职奉祠长达十三年。
嘉定十六年(1223年),叶适去世,年七十四,赠光禄大夫,获谥“文定”(一作忠定),故又称“叶文定”、“叶忠定”。
叶适主张功利之学,反对空谈性命,对朱熹学说提出批评,为永嘉学派集大成者。他所代表的永嘉事功学派,与当时朱熹的理学、陆九渊的心学并列为“南宋三大学派”,对后世影响深远,是温州创业精神的思想发源。著有《水心先生文集》、《水心别集》、《习学记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