蒿简介

蒿,汉语二级字,读作hāo,本义指菊科蒿属草本植物,如青蒿、艾蒿等,最早见于《说文解字》对菣类植物的记载。《诗经·小雅·鹿鸣》中“食野之蒿”印证其作为草名的基础义项,部分种类可入药或用于民俗用途。

该字内涵包含多重延伸:古籍将秋季成熟草类泛称为蒿,如《礼记》注疏述其形态类蓬萧;《庄子》以“蒿目”喻贤者对时局的忧虑观察。其词性由名词扩展至动词(表消耗、忧虑)、形容词(状气体蒸腾貌),并有通假“薅”“耗”的特殊用法。

字形结构为形声字,从艸高聲,甲骨文至小篆演变清晰可考。《唐韵》《集韵》注音为呼高切,粤语读hou1,国际音标标注为xɑu˥。明清字书补充异体字“藳”,《康熙字典》系统收录其音义流变,宋元文献进一步阐释植物分类特征。

李之世·蒿的诗句(共1句)

李之世,字长度,号鹤汀。新会东亭人。以麟子。明神宗万历三十四年(一六〇六)举人。晚年始就琼教谕,迁池州府推官。未几移疾罢归。著作极多,有《圭山副藏》、《剩山水房漫稿》、及《北游》、《南归》、《航》、《家园》、《泡庵》、《朱崖》、《息庵》、《水竹洞》、《不住庵》诸集。传世者有《鹤汀集》十卷,其中集七卷、文集二卷,卷一〇附录其弟李之标文度《凫渚集》。原刻《朱厓集》,一集《浮槎草》,二集《可庐草》,三集《歇园草》,四集《和苏草》,五集《韵语》,今已不传,惟附见于《鹤汀集》之中。《鹤汀集》前有李本宁《圭山副藏叙》、韩上桂《北游草叙》二文,可供参考。康熙《新会县志·艺文下》录其诗三十一首、清温汝能《粤东诗海》八首,《明诗纪事》六首。《鹤汀集》录有邑志小传、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八一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