蒿简介

蒿,汉语二级字,读作hāo,本义指菊科蒿属草本植物,如青蒿、艾蒿等,最早见于《说文解字》对菣类植物的记载。《诗经·小雅·鹿鸣》中“食野之蒿”印证其作为草名的基础义项,部分种类可入药或用于民俗用途。

该字内涵包含多重延伸:古籍将秋季成熟草类泛称为蒿,如《礼记》注疏述其形态类蓬萧;《庄子》以“蒿目”喻贤者对时局的忧虑观察。其词性由名词扩展至动词(表消耗、忧虑)、形容词(状气体蒸腾貌),并有通假“薅”“耗”的特殊用法。

字形结构为形声字,从艸高聲,甲骨文至小篆演变清晰可考。《唐韵》《集韵》注音为呼高切,粤语读hou1,国际音标标注为xɑu˥。明清字书补充异体字“藳”,《康熙字典》系统收录其音义流变,宋元文献进一步阐释植物分类特征。

舒元舆·蒿的诗句(共1句)

舒元舆的诗词曲代表作

舒元舆(791年-835年),字升远,唐东阳郡(今浙江金华)兰溪纯孝乡人。其先祖曾任东阳郡守,祖父舒缜,授兰溪医学学训导、学正,父敬之,母薛氏,其为长子。唐元和八年(813)进士,初仕即以干练知名。曾任刑、兵两部侍郎,兰溪历史上第一位官至宰相的人,擅文敢谏,著有《舒元舆集》等,与白居易互为唱和,有作品被收录于《全唐诗》。
其弟舒元褒、舒元肱、舒元迥皆第进士。宰相裴度荐元舆为兴元书记,作文以檄豪健闻名。当时宦官专权,故作《养狸述》一文。拜监察御史,迁刑部员外郎,改著作郎。文宗时,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因与李训、郑注谋诛宦官,事机不密,于“甘露之变”中被腰斩。其五子普闻变携带家眷逃入丛林,后隐姓埋名。唐宣宗时期平反加封显号——乘仙公,后裔将其遗骨移葬到兰溪白露惠安寺侧。
舒元舆曾作《牡丹赋》。唐文宗赏牡丹时,吟诵其中词句,为舒元舆的杀身成仁落泪哀悼。值得一提的是广为传诵的“宝剑锋从磨砺出”出自其勉励弟弟不要因生活所困而忘记砥砺品行节操的《贻诸弟砥石命》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