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简介

儿童(外文名:Child),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儿童泛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的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低于18岁。不同领域,不同国家对儿童的定义有略微不同。

儿童在婴幼儿期,体格迅速生长,言语、思维和社会适应能力逐步增强,个性初步形成,各种意志品质如自觉性、坚持性、自制力都有了一些初步的表现。到青春期,儿童的体格生长发育再次加速,出现第二次生长高峰。

儿童的生存现状在世界范围内都面临着各种各样问题:贫困、疾病、战争、成年人针对儿童的犯罪(如虐童、拐卖、儿童性交易、儿童器官交易等)、儿童犯罪、毒品对儿童的侵害、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侵害、儿童自杀等。随着社会的发展,还出现难民儿童、少女早孕、同性恋家庭对小孩的抚养等新问题。为保障儿童权利,国际联盟的成员国将《宪章》作为《儿童权利宣言》,之后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和一系列相关法规作为补充,如《联合国未成年人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又称《北京规则》)《联合国保护被剥夺自由少年规则》等。世界各国也为此作出努力。为悼念1942年610日的利迪策惨案和全世界所有在战争中死难的儿童,反对杀害和毒害儿童,以及保障儿童权利,世界上许多国家将6月1日定为儿童的节日。

元稹·儿童的诗句(共2句)

元稹的诗词曲代表作

元稹(779年-831年),唐朝洛阳(今河南洛阳)人,唐朝著名人。父元宽,母郑氏。为北魏宗室鲜卑族拓跋部后裔,是什翼犍之十四世孙。25岁与白居易同科及第,并结为终生诗友。28岁列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第一名,授左拾遗。举明经书判入等,补校书郎。元和初,应制策第一。元和四年(809年)为监察御史。长庆元年(821年)迁中书舍人,充翰林院承旨。出任御史大夫、越州刺史兼浙东观察使。大和三年(829年)为尚书左丞。

元稹与白居易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诗作号为“元和体”。其诗辞浅意哀,仿佛孤凤悲吟,极为扣人心扉,动人肺腑。元稹的创作,以诗成就最大。其乐府诗创作,多受张籍王建的影响,而其“新题乐府”则直接缘于李绅。名作有传奇《莺莺传》、《菊花》、《离思五首》、《遣悲怀三首》、《兔丝》、《和裴校书鹭鸶飞》等。现存诗八百三十余首,收录诗赋、诏册、铭谏、论议等共100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