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简介

儿童(外文名:Child),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儿童泛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的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低于18岁。不同领域,不同国家对儿童的定义有略微不同。

儿童在婴幼儿期,体格迅速生长,言语、思维和社会适应能力逐步增强,个性初步形成,各种意志品质如自觉性、坚持性、自制力都有了一些初步的表现。到青春期,儿童的体格生长发育再次加速,出现第二次生长高峰。

儿童的生存现状在世界范围内都面临着各种各样问题:贫困、疾病、战争、成年人针对儿童的犯罪(如虐童、拐卖、儿童性交易、儿童器官交易等)、儿童犯罪、毒品对儿童的侵害、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侵害、儿童自杀等。随着社会的发展,还出现难民儿童、少女早孕、同性恋家庭对小孩的抚养等新问题。为保障儿童权利,国际联盟的成员国将《宪章》作为《儿童权利宣言》,之后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和一系列相关法规作为补充,如《联合国未成年人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又称《北京规则》)《联合国保护被剥夺自由少年规则》等。世界各国也为此作出努力。为悼念1942年610日的利迪策惨案和全世界所有在战争中死难的儿童,反对杀害和毒害儿童,以及保障儿童权利,世界上许多国家将6月1日定为儿童的节日。

高适·儿童的诗句(共1句)

高适的诗词曲代表作
高适(700年—765年),汉族。字达夫、仲武,景县(今河北景县)人,后迁居宋州睢阳(今河南商丘)。唐代著名的边塞诗人,世称高常侍。少孤贫,爱交游,有游侠之,并以建功立业自期。20岁西游长安(今陕西西安),功名未就而返。开元20年去蓟北,体验了边塞生活。后漫游梁、宋(今河南开封、商丘)。天宝三载,与李白杜甫岑参同游梁园(今河南商丘),结下亲密友谊,成为文坛佳话。天宝八载(749年),经睢阳太守张九皋推荐,50岁应举中第,授封丘尉。十一载,因不忍“鞭挞黎庶”和不甘“拜迎官长”而辞官,又一次到长安。次年入陇右、河西节度使哥舒翰幕,为掌书记。安史之乱后,曾任淮南节度使、彭州刺史、蜀州刺史、剑南节度使等职,官至渤海县侯终散常侍,世称“高常侍”。永泰元年(765年)卒,终年65岁,赠礼部尚书,谥号忠。
高适与岑参并称“高岑”,有《高常侍集》等传世,其笔力雄健,气势奔放,洋溢着盛唐时期所特有的奋发进取、蓬勃向上的时代精神。开封禹王台五贤祠即专为高适、李白、杜甫、何景明李梦阳而立。后人又把高适、岑参、王昌龄王之涣和称“边塞四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