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简介

儿童(外文名:Child),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儿童泛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的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低于18岁。不同领域,不同国家对儿童的定义有略微不同。

儿童在婴幼儿期,体格迅速生长,言语、思维和社会适应能力逐步增强,个性初步形成,各种意志品质如自觉性、坚持性、自制力都有了一些初步的表现。到青春期,儿童的体格生长发育再次加速,出现第二次生长高峰。

儿童的生存现状在世界范围内都面临着各种各样问题:贫困、疾病、战争、成年人针对儿童的犯罪(如虐童、拐卖、儿童性交易、儿童器官交易等)、儿童犯罪、毒品对儿童的侵害、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侵害、儿童自杀等。随着社会的发展,还出现难民儿童、少女早孕、同性恋家庭对小孩的抚养等新问题。为保障儿童权利,国际联盟的成员国将《宪章》作为《儿童权利宣言》,之后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和一系列相关法规作为补充,如《联合国未成年人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又称《北京规则》)《联合国保护被剥夺自由少年规则》等。世界各国也为此作出努力。为悼念1942年610日的利迪策惨案和全世界所有在战争中死难的儿童,反对杀害和毒害儿童,以及保障儿童权利,世界上许多国家将6月1日定为儿童的节日。

徐玑·儿童的诗句(共1句)

徐玑(1162~1214)字致中,又字文渊,号灵渊,浙江温州永嘉松台里人。祖籍福建晋江安海徐状元巷人,唐状元徐晦之裔。“皇考潮州太守定,始为温州永嘉人”。福建晋江徐定第三子,受父“致仕恩”得职,浮沉州县,为官清正,守法不阿,为民办过有益之事。建安主簿任内,安抚麻溪峒民,“罪止三人”;监造贡,拒绝额外之取,移永州司理,兵官大执平民为赋,徐玑—一查明,予以释放。为龙溪县丞,乡里豪富强占坡塘,他经过调查,恢复旧观,后调武当今,拟去官从叶适游,未及而牢。“徐照如出一手,盖四灵同一机轴,而二人才分尤相近”(纪昀《四库全书总目录》)有《二激亭诗集》。亦喜书法,“无一食去纸笔;暮年,书稍近《兰亭》”(叶适《徐文渊墓志铭》)后改长泰令,未至官即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