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逢·刺史的诗句(共1句)

刺史简介

刺史,又称刺使,古代官名。“刺”是检核问事的意思,即监察之职。“史”为“御史”之意。

秦制,每郡设御史,任监察之职,称监御史(监郡御史)。

汉初复置。文帝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汉武帝继废诸郡监察御史后,又于元封五年(前106年)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部始置刺史一人。

刺史制度在西汉中后期得到进一步发展,对维护皇权,澄清吏治,促使昭宣中兴局面的形成起着积极的作用。 

汉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刺史改称州牧,职权进一步扩大,西汉中后期由监察官变为地方军事行政长官。

薛逢的诗词曲代表作
薛逢,字陶臣,蒲洲河东(今西永济县)人,会昌元年(公元八四一)进士。历侍御史、尚书郎。因恃才傲物,议论激切,屡忤权贵,故仕途颇不得意。《全唐诗》收录其一卷。《旧唐书》卷一九零,《新唐书》卷二零三皆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