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回·刺史的诗句(共1句)

刺史简介

刺史,又称刺使,古代官名。“刺”是检核问事的意思,即监察之职。“史”为“御史”之意。

秦制,每郡设御史,任监察之职,称监御史(监郡御史)。

汉初复置。文帝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汉武帝继废诸郡监察御史后,又于元封五年(前106年)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部始置刺史一人。

刺史制度在西汉中后期得到进一步发展,对维护皇权,澄清吏治,促使昭宣中兴局面的形成起着积极的作用。 

汉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刺史改称州牧,职权进一步扩大,西汉中后期由监察官变为地方军事行政长官。

方回(1227~1305),元朝著名人、诗论家。江西诗派殿军(中国文学史·第三卷·第六编·元代文学)。字万里,别号虚谷。徽州歙县(今属安徽)人。宋景定进士,知严州。降元,授建德路总管。后罢官,往来杭歙间。晚年在杭州以卖文为生。南宋理宗时登第,初以《梅花百咏》向权臣贾似道献媚,后见似道势败,又上似道十可斩之疏,得任严州(今属浙江)知府。元兵将至,他高唱死守封疆之论,及元兵至,又望迎降,得任建德路总管,不久罢官,即徜徉于杭州、歙县一带,以至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