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理诗简介

哲理诗是表现人的哲学观点、反映哲学道理的诗。这种诗内容深沉浑厚、含蓄、隽永,多将哲学的抽象哲理含蕴于鲜明的艺术形象之中。篇幅短小精悍,古代大都是四句的绝句,新诗则一至四句均有出现。
哲理诗分两类,一是有一定的诗意,但不够含蓄,往往是“概念大于形象”。 二是具有生动意象。但含蓄,寓理于形象中。

曾巩·哲理诗(共2首)

  • 1.《咏柳宋朝·曾巩乱条犹未变初黄,倚得东风势便狂。解把飞花蒙日月,不知天地有清霜。
  • 2.《城南宋朝·曾巩雨过横塘水满堤,乱山高下路东西。一番桃李花开尽,惟有青青草色齐。
曾巩的诗词曲代表作

曾巩(1019年—1083年),字子固,汉族,建昌南丰(今属江西)人,后居临川,北宋政治家、散文家。

曾巩出身儒学世家,祖父曾致尧、父亲曾易占皆为北宋名臣。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超群,幼时读诗书,脱口能吟诵,年十二即能为文。嘉祐二年(1057年),进士及第,任太平州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熙宁二年(1069),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通判。熙宁五年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沧州等知州。元丰四年(1081),以史学才能被委任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元丰五年(1082),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追谥为“文定”。

曾巩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与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并称“南丰七曾”。曾巩文学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冲和”,位列唐宋八大家,世称“南丰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