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晴初以潘若海所赠唐人写金光明经属题盖吾所贻物也伤逝感昔为题一诗

朝代:清朝|作者:罗惇曧|

经卷当年我所贻,故人绝笔有题诗。

不堪急劫收枰后,回念江亭野祭时。

二士隔年伤共尽,同昏八表竟何之。

重摩四印斋头物,合报扬云赵嘏知。

注释

1. 七言律诗 押支韵 出处:瘿庵

2. 去年三,伍宪子自港中书报若海凶问。时禁网急,若海方在名捕中,余乃独登江亭,为位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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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惇曧(1872-1924) 字孝遹,号掞东、瘿庵、瘿公。广东顺德人。光绪二十九年副贡。后客北京,官邮传部郎中。工诗,与梁鼎芬、曾习经、黄节合称"近代岭南四家"。程砚秋师。有《瘿公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