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刘季平

朝代:清朝|作者:诸宗元|

海上飘镫失岁年,但惊天转地回旋。

忘忧未敢从人说,握手相看识汝贤。

论谊直宜诗作券,当筵何惜酒如川。

醉中歌更闻高咏,第一须题宝剑篇。

注释

1. 七言律诗 押先韵 出处:大至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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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宗元(1875-1932),字贞壮,一字贞长,别署迦持,晚号大至。浙江绍兴人。光绪二十九年(1903)举人,官直隶知州、湖北黄州知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