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阳杂咏八首

朝代:清朝|作者:董正官|

献地当年此熟番,社分卅六驻平原。

译名武歹龟刘别,问俗榛狉鴃舌存。

金鲤鱼悬双额喜,刺桐花发一年论。

斗醪尺布售摹纸,忍极田租汉仔吞。

注释

1. 七言律诗 押元韵 出处:此组收于《噶玛兰厅志》〈杂识〉,又载陈汉光《台湾诗录》。

2. 番社〖作者注:「化番成社。」此诗又载彭国栋《广台湾诗乘》。〗

猜您喜欢

  • 1.《赋得古原草送别唐朝·白居易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 2.《日中明朝·王邦畿日中晴色出云端,楚楚精神晔晔冠。路遇故人频告语,承恩新拜广文官。
  • 3.《示敏禅者宋朝·释怀深寻师问道岂徒然,休似痴夫饱睡眠。白日西倾如箭息,红颜暗去若绳牵。断肱立雪思吾祖,刺股悬头效昔贤。此语叮咛须记取,莫教容易过流年。
  • 4.《游勾漏明朝·何其伟仙令千秋迹,清都百粤洪。灶残烟尚袅,丹化井犹通。慧识偏应断,尘缘迥自空。倘逢馀药鼎,鸡犬入云中。
  • 5.《和《西郊》韵·其一清朝·王式丹纵是喧车马,长怀人境幽。荡胸平野阔,吹面晚风柔。市树多归鸟,投村有习牛。陂塘饶暮景,吾意在沙鸥。
董正官(?~1853),字钧伯,又字训之,南太和(今南大理)人。清道光十三年(1833)进士。曾任福建安溪、常泰、云霄等县职务。道光二十九年(1849)十一十七日,由霞浦知县升任台湾府抚民理番海防捕粮通判,又授噶玛兰通判。为政勤慎,曾于数月间结讼牒六百馀件。噶玛兰通判任内,常亲临厅属各隘,督责防番事宜。又亲任噶玛兰仰书院山长,化育当地士子。咸丰三年(1853)八月十四日,吴磋抗清事起,董氏前往征讨,抵大陂口,中伏,自刎而死。朝廷赐恤,世袭云骑卫。厅民设位,附五榖厅祀之。董正官曾令邑中生员李祺生续编《噶玛兰厅志》,且列名监修。其诗多收录于《噶玛兰厅志》。〖参考《台湾历史人物小传—明清时期》,台北: 国家图书馆,2001年。〗(施懿琳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