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公墓·其二

朝代:清朝|作者:张琛|

不怜降将意,竟上大夫刑。

史例开三代,词华重六经。

冢高埋圣笔,河曲护文星。

陵也真欺汝,居然仕二庭。

注释

1. 五言律诗 押青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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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琛,字问亭,宛平人。乾隆壬子副贡,官紫阳知县。有《日锄斋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