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居杂诗·其七

朝代:清朝|作者:陈光绪|

河阳三百年,德安十四世。

同居不析产,能法张公艺。

昔人尚孝友,子孙知好义。

斯真家之肥,一门萃和气。

吾越俗不古,同堂居不易。

甫毕向平愿,遽分陆贾笥。

善哉明郑濂,曾向太祖对。

不听妇人言,胜事百忍字。

注释

1. 押词韵第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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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绪(1788-1855)字子修,号石生,浙江会稽人,道光十三年(1833)进士,官至东武定同知。著有《拜石山巢抄》四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