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巡抚穆和蔺奏盐课改归地丁成效诗以志慰

朝代:清朝|作者:乾隆|

换商及加价,两不便民资。

去课归之赋,佥同详载咨。

西巡询晋悉,方伯报秦宜。

兹接豫疆奏,亦称比户熙。

免签富无累,按业众非私。

所减贳盐价,有馀纳赋遗。

制更出郑重,事简免参差。

不百不变法,未当以类推。

注释

1. 五言排律 押支韵 出处:御制五集卷七十三

2. 河东池愆向行销西陜西河南三省附近之一百七十二厅州县缘近年积弊已深屡经该地方大吏等调剂惟有换商加价二议乃商屡换而民力更疲徒饱吏胥之橐价屡增而私盐愈斥更多缺堕之虞盐觔为小民日用必需之物若再因循不为筹办弊将何所底止

乾隆的诗词曲代表作

乾隆(Emperor qianlong)是清代高宗年号,前后一共六十年,起止时间为公元1736年至1796年。在这期间的重要事件有大兴文字冤狱、《四库全书》的编撰等。
清高宗爱新觉罗·弘历,1711年925日出生,于1799年2月7日逝世,清朝第六位皇帝,入关之后的第四位皇帝,雍正皇帝第四个儿子,母亲孝圣宪皇后钮钴禄氏。年号“乾隆”,寓意“天道昌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