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巳正月十二日纪事

朝代:清朝|作者:邵葆祺|

纵理铜山相竟真,一簪今日不随身。

死教赤棒先笞鬼,生作苍鹰乱击人。

钜万囊中空掩敛,无双花底太横陈。

十年田窦谈因果,东市朝衣又斩新。

注释

1. 七言律诗 押真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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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葆祺,字寿民,号屿春,大兴人。嘉庆丙辰进士,历官吏部员外郎。有《桥东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