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二十日之诏·其一

朝代:清朝|作者:李希圣|

世论多翻覆,天心有废兴。

仓皇诛管蔡,羽翼失疑丞。

国狗应难噬,城狐未可凭。

夜来看北斗,佳气满昭陵。

注释

1. 五言律诗 押蒸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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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864—1905
【介绍】: 清湖南湘乡人,字亦元。光绪十八年进士,官刑部主事。初治训诂,工文。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皆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