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检辽友先后来书综所述近事诗以记之得二十绝(选五)·其二

朝代:清朝|作者:李超琼|

平壤忠魂骨未收,花门战血在兜鍪。

伤心一死酬恩日,已报降幡立戍楼。

注释

1. 七言绝句 押尤韵

2. 高州镇总兵左公宝贵死平壤闻其时叶志超已竖白旗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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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琼(1846—?),字紫翱,四川合江人。同治巳、庚间曾肆业于锦江书院。光绪进士,曾游宦辽左,后历任溧阳、元和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