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诗歌为石东村作

朝代:清朝|作者:李楷|

古诗旧说三千篇,未必皆是宣尼删。

河清菅蒯颇可诵,春秋交聘犹能宣。

逸而不逸谁则主,少者为贵翻争传。

石君一旦过我门,道腴义胜来骄人。

生平为诗不知数,告我草稿今通焚。

丈夫猛捷贵有断,龙蜕不惜黄金鳞。

君看《笙诗》无一字,束氏补之成赘文。

我闻此论骇卓绝,至人之迹神其灭。

白贲无咎世莫讦,脱身天外穷毫末。

吁嗟乎,君休矣!

宝华玉气恐不死,或有人间传片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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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清陕西朝邑人,字叔则,一字岸翁,人称河滨夫子。举人。官宝应知县。善作赋,为钱谦益所称赏。康熙初督修《陕西通志》。有《河滨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