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许伟予敝庐

朝代:清朝|作者:石维岩|

不见故人将月馀,近闻崎碌卜新居。

由来入世无幽谷,自愿埋名号“敝庐”。

死作文章才到此,生逢魏晋定何如。

天寒岁暮浑闲事,且尽楼头四部书。

注释

1. 七言律诗 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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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维岩(1878-1961),潮州人,字铭吾,号慵石,晚号慵叟。少习举业而独好词章音韵之学。1914年于汕头执律师业,馀暇以吟咏为乐。与侯乙符,刘仲英师事陈衍(石遗)。陈氏誉称"岭东三杰"。“壬社”第二任社长,为潮州坛所宗。著有《慵石室诗钞》四卷,《词钞》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