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居·其十一

朝代:明朝|作者:释弘赞|

毁誉不干欣厌尽,尘缘终省到茅斋。

嚼苗辨药神应畅,临水观经意自佳。

暖谷护花云袅袅,疏林饫果鸟喈喈。

沧桑任变寰中事,一榻高眠万虑埋。

注释

1. 七言律诗 押佳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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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赞(一六一一—一六八六),字在犙。新会人。俗姓朱。明思宗崇祯六年(一六三三),初入肇庆鼎湖莲洞,翌年礼栖壑于蒲涧,剃染受具。以己事未明,遂度岭而北,遍参诸方。后归鼎湖,为二代住持,号草堂和尚。著有《木人剩稿》等百馀卷。清光绪《广州府志》卷一四一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