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宗山籁一百四首·其十五

朝代:明朝|作者:释函是|

名利能生诈,人心各自良。

常因徇理处,迸起护情方。

泉石能降习,烟霞别有长。

曾随寒涧水,一鉴得参商。

注释

1. 五言律诗 押阳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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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是(一六〇八——一六八六),字丽中,别字天然,号丹霞老人。本姓曾,名起莘。番禺人。年十七补诸生,与里人梁朝钟、黎遂球、罗宾王、陈学佺辈,并以高才纵谈时事,举明思宗崇祯六年(一六三三)乡试第二。会试不第,谒僧道独于庐山,祝发于归宗寺。既返广州,主法诃林。明亡,徙番禺峰,创建寺,举家事佛。孤臣节士,皈依者众。历主福州长庆、庐山归宗,及海幢、华首、丹霞、介庵诸刹,晚年主法雷峰。著有《瞎堂集》等。清陈伯陶编《胜朝粤东遗民录》卷四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