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试院中杂作五首皆言取士之法而各有所喻焉·其二·荆台马

朝代:明朝|作者:苏仲|

大集荆楚驹,置之荆台野。

百十自分群,玄黄杂苍赭。

中有蹀石儿,中有汗血者。

一经孙阳翁,笑谈定取舍。

谁道不空群,龙驹归庙社。

注释

1. 押

2. 此言有巨眼者,必得真才也。今之所患者,恐无巨眼翁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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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仲(一四五六—一五一九),字亚夫。顺德人。葵弟。明孝宗弘治十五年壬戌(一五〇二)进士,官户部主事。旋忤宦官刘瑾意,出为岳郡散官。十八年,皇帝赐命进防承德郎。武宗正德七年(一五一二),任广西象州知州。九年,退居归田。十四年,卒于家。有《古愚集》,三卷,文一卷。清康熙《顺德县志》卷七有传。其来孙天琦又有《奉直大夫象州知州前户部主事古愚公传》,见《古愚集》卷首。苏仲诗,以清光绪七年(一八八一)顺德苏仲德堂藏板重刻本《古愚集》为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