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元

朝代:明朝|作者:欧必元|

空华无意问芳魂,带雨朝来觉泪痕。

绿叶影垂迎绿袖,黄鹂啼处怨黄昏。

章台尚想风前舞,帝里难携若下尊。

幽艳竟同流水去,一年芳草闭闲门。

注释

1. 七言律诗 押元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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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必元(一五七三—一六四二),字子建。顺德人。大任从孙,主遇从兄。十五岁为诸生,试辄第一。明思宗崇祯间贡生,年已六十。以时事多艰,慨然诣粤省巡抚,上书条陈急务,善之而不能用。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尝与修府县志乘,颇餍士论。晚年遨游山水,兴至,落笔千言立就。必元能文,与陈子壮、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称南园十二子。著有《勾漏草》、《罗浮草》、《溪上草》、《琭玉斋稿》等。清郭汝诚咸丰《顺德县志》卷二四有传。欧必元诗,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欧子建集》为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