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

朝代:明朝|作者:欧必元|

华堂清夜倒银缸,老至寻芳兴未降。

玉自蓝田原有种,香分天上本无双。

随风影片时欹枕,带月蒙茸故映窗。

安得王家桃叶渡,年年春事涉湘江。

注释

1. 七言律诗 押江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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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金鱼宋朝·释元肇造物真成戏,鳞中亦有殊。黄金凡几尾,碧沼自相濡。众口安能铄,悬腰但可模。多因名色误,不得泳江湖。
  • 2.《冬夜明朝·何吾驺悬灯寂寂起谈禅,禅在相逢不语边。落叶满山一轮月,呼童轻扇宝炉烟。
  • 3.《四虫言四首·其二·蝉明朝·李本遮了遮了。主人屋破忙不补,只愁秋来长苦雨。南冈黄茆亦易求,何不剪取遮床头。城中尽是楼上楼,谁念中宵沾湿愁。
  • 4.《与洪天池明朝·岑徵与君弭节驻湘皋,痛饮东风且读骚。三献未售和氏壁,一寒先感范生袍。风云隐见屯三户,日月蹉跎笑二毛。故国有怀难入梦,岭云迢递楚山高。
  • 5.《如梦令·其四·初夏二首清朝·王士禄风捻杨丝碧老。雨簸荷钱青小。何日草堂边,卧听一林黄鸟。堪懊。堪懊。误被软红相嬲。
欧必元(一五七三—一六四二),字子建。顺德人。大任从孙,主遇从兄。十五岁为诸生,试辄第一。明思宗崇祯间贡生,年已六十。以时事多艰,慨然诣粤省巡抚,上书条陈急务,善之而不能用。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尝与修府县志乘,颇餍士论。晚年遨游山水,兴至,落笔千言立就。必元能文,与陈子壮、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称南园十二子。著有《勾漏草》、《罗浮草》、《溪上草》、《琭玉斋稿》等。清郭汝诚咸丰《顺德县志》卷二四有传。欧必元诗,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欧子建集》为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