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

朝代:明朝|作者:欧必元|

华堂清夜倒银缸,老至寻芳兴未降。

玉自蓝田原有种,香分天上本无双。

随风影片时欹枕,带月蒙茸故映窗。

安得王家桃叶渡,年年春事涉湘江。

注释

1. 七言律诗 押江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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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必元(一五七三—一六四二),字子建。顺德人。大任从孙,主遇从兄。十五岁为诸生,试辄第一。明思宗崇祯间贡生,年已六十。以时事多艰,慨然诣粤省巡抚,上书条陈急务,善之而不能用。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尝与修府县志乘,颇餍士论。晚年遨游山水,兴至,落笔千言立就。必元能文,与陈子壮、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称南园十二子。著有《勾漏草》、《罗浮草》、《溪上草》、《琭玉斋稿》等。清郭汝诚咸丰《顺德县志》卷二四有传。欧必元诗,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欧子建集》为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