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哭缪方石四首·其四

朝代:明朝|作者:游朴|

石室文成未勒铭,丁阳遽閟草堂灵。

亦知高士多遗落,遽使邦人失典刑。

莫恨骅骝终伏枥,相闻诗礼蚤趋庭。

韦贤有子能传业,早晚明经起汉廷。

注释

1. 七言律诗 押青韵 出处:游参知藏集卷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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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游朴(1526—1599),明福建福宁(今福建柘荣县)人,字太初。少聪慧,九岁能属文。万历二年进士,授成都府推官。入为大理寺评事。历迁刑部郎中。三任法曹,办案力求公正。官终湖广参政。有《藏山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