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龙·其二

朝代:清朝|作者:王竹修|

喜作桓家婿,登龙信不虚。

云间双耀甲,门外七香车。

缘拟同心结,情联比目鱼。

闻雷应变化,跨凤上清虚。

注释

1. 五言律诗 押韵 出处:此收于《诗报》第一百二十五号,新化虎溪吟社徵诗,1936年320日,又载赖子清《台湾诗海》。

猜您喜欢

  • 1.《王孙游唐朝·崔国辅自与王孙别,频看黄鸟飞。应由春草误,着处不成归。
  • 2.《送杨好古浙东宪掾元朝·汪用敬才思飘飘迥不羁,青年高步际明时。黄堂雅望推三语,乌府先声重四知。石室岚烟凝紫翠,兰溪梅雨涨涟漪。公馀想遂登临兴,好把新吟慰我思。
  • 3.《上知郡宋大卿宋朝·杨杰县弩曾陪竹马迎,清风千里畏神明。三朝史荣推循吏,九寺官班重正卿。道气养成髭转黑,民情照尽法从轻。异时归去黄金阙,留得甘棠岁岁荣。
  • 4.《游跫然亭宋朝·释德洪道火何曾烧著口,问透法身藏北斗。当时我若见云门,一杖打杀乞与狗。
  • 5.《自遣明朝·沈守正有发无家一病身,秋风飒飒石粼粼。毒龙暑退狞翻浪,野鵩星稀苦魇人。纵是青山非我土,便多红树岂真春。若无坐拥专城乐,柳叶虽繁不当颦。
王竹修(1865~1944),字养拙,号虚庵,又号逸叟。台中人,光绪间生员。〖参考连横《台湾诗荟》附录,作者简介。〗其父因施九缎事件遭受牵连,光绪十六年(1890)王竹修自请代父受罪,然未获台湾巡抚刘铭传同意〖参考王竹修〈敬步紫蕉赠韵〉一诗自注:「是时,余廿一,方遭施案所累」、「庚寅(1890)十一月,余自泉州到台北禀请代父受罪,刘爵抚(按:指刘铭传)不许。」〗,致使生活困蹇穷愁。日治后,王氏丧妻又患耳病,幸赖诸弟资助,始度过难关。昭和四年(1929)创「东墩吟社」,并任社长,后因病力辞,与同宗王石鹏担任该社顾问。王氏擅诗,与新化王则修、南投张达修并称「三修」,又因工于书法,与王石鹏、王则修并称「三王」。除閒咏诗外,王竹修亦热衷击钵联吟与课题徵诗,连横《台湾诗荟》谓其著有《养拙诗钞》,未刊。〖参考张淑玲《台湾南投地区传统诗研究》,文化大学中国文学研究所硕士论文,2003年5月。〗今王氏诗作据《台湾日日新报》、《台南新报》、《台湾文艺丛志》、《台湾诗报》、《诗报》、《南瀛诗选》等报刊合集辑录编校。(向丽频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