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自寿诗·其一

朝代:清朝|作者:王延康|

平生己事总如烟,转眼将开七秩筵。

月到中秋刚六日,国方一纪又三年。

鸿光举案寻常事,兰桂趋庭和乐天。

可喜曾孙又绕膝,牙牙学语画堂前。

注释

1. 七言律诗 押先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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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延康,字川济,又字少筠,初号福曹、稚筠,后号季约,又号约叟,晚号约公。海阳县大和都英塘乡(现属枫溪)人。举人。曾任《海阳县志》总阅、汕头市税务局局长、汕头商报主笔及汕头孔教会会长。工文绘,通音律。擅长书法,真草隶篆个体俱佳,而楷书尤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