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出金门寻王侍御不遇咏壁上鹦鹉

朝代:唐朝|作者:李白|

落羽辞金殿,孤鸣咤绣衣。

能言终见弃,还向陇西飞。

古诗简介

《初出金门寻王侍御不遇咏壁上鹦鹉》是唐代伟大李白的作品。此诗作者以鹦鹉自比,通过鹦鹉的遭遇,抒发自己的愤懑情怀。

翻译/译文

落羽的凤凰不如,离开了金銮殿,只好扇动锦衣孤寂哀鸣。

枪打出头,谁叫你那么喜欢提意见?那么会说话?那么会作诗?让笨嘴鸟儿妒忌,现如今只好飞回陇西的故林了。

注释

⑴此诗作于唐玄宗天宝三年(公元744年),诗题一作《敕放归,留别陆髓御不遇,咏鹦鹉》。金门,汉代宫门名,又名金门;侍御,侍御史.官名,唐为御史台成员。王侍御、陆侍御,名字不详;鹦鹉,鸟名。种类甚多,羽毛色彩美丽。舌肉质而柔软,经反复训练,能模仿人舀的声音。

⑵落羽,羽毛脱落。金殿,金銮殿。唐宫殿名。

⑶绣衣,御的代称。《汉书》:"王贺为武帝绣衣御史。"

⑷陇西,古地区名。菠指陇山以西地区。约当今甘肃六盘山以西、黄河以东一带。张华《禽经注》:鹦鹉,出陇西,能言鸟也。李白祖籍也在陇西。西:一作山。

赏析/鉴赏

这鹦鹉不是一般的鹦鹉,而是从金殿里来的,金殿里的鹦鹉为什么来到此地?因为这鹦鹉有两大问题,一是败羽了,二是能言。正因为这样,所以只能孤鸣在野,而且叹息自己失去了锦绣衣装。因为能言而见弃,所以只能独自飞向陇西。其实这是诗人以鹦鹉自比,写鹦鹉的遭遇,其实就是抒发自己的情怀,李白不就是那败羽而多言的鹦鹉吗?

李白在京城长安时,一度颇得唐玄宗的赏识,供奉翰林,掌管机密诏命的起草。但是,他的浪漫性格和正义主张,终于使他遭受到权臣贵族们的排挤。他在长安仅仅三年。唐玄宗天宝三年(公元744年),李白被变相地放逐出京,也就是他自己所说的"勃赐归山"。这首诗就作于他离开长安之前,即"初出金门"时,去寻访王侍御史,不遇,看到他壁上碱的鹦鹉,便借咏,抒写自己遭受谗言,而被迫离开京城的苦闷和怨愤心情。
四旬诗既是咏画中鹦鹉,又是写诗人自己。前两句说,鹦鹉羽毛脱落,离开了金殿,独自依托在侍御家的墙壁上哀鸣,实际上是在写自己遭受挫折,从翰林院失意归来,形单影只,前来向侍御史倾诉衷肠。后两句说,鹦鹉能模仿人说话,终究要被遗弃,最后还得飞向陇西出生之地,实际上也是在说,冉己敢于陈述意见,终究见弃于唐明皇,只好回到自己的故乡去了。题画与言情,两相啮合,取譬精巧,可见诗人高超的艺术造诣。

诗人用鹦鹉的能言喻指自己的才华,既然自己不为朝廷所用,那就只有回归故里了。古时陇西盛产鹦鹉,而陇西正是李白郡望所在,因而诗人对鹦鹉有同病相怜之感。诗中以"陇西"与"金殿"对举,其失落之感尤为强烈。而这只鹦鹉不是一般的鹦鹉,是从金殿里来的,金殿里的鹦鹉来到此地的原因:一是败羽,二是能言。正因为这样,所以只能孤鸣在野,而且叹息自己失去了锦绣衣装。因为"能言"而"终见弃",所以只能独自飞向陇西,其实这是诗人以鹦鹉自比,写鹦鹉的遭遇,其实就是抒发自己的情怀,自己就是那只败羽而多言的鹦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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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的诗词曲代表作

李白(701-762),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唐朝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与杜甫并称为“李杜”。汉族,祖籍陇西成纪。一说出生于碎叶城(当时属唐朝领土,今属吉尔吉斯斯坦),4岁时跟随父亲迁至剑南道绵州。一说即出生于绵州昌隆(今四川江油)。李白存世诗文千余篇,有《李太白集》传世。762年病逝,享年61岁。其墓在今安徽当涂,四川江油、湖北安陆有纪念馆。 李白深受黄老列庄思想影响,有《李太白集》传世,诗作中多以醉时写的,代表作有《望庐山瀑布》、《行路难》、《蜀道难》、《将进酒》、《梁甫吟》、《早发白帝城》等多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