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伯岑蒲谷年丈宅上赋别之任·其二

朝代:明朝|作者:区元晋|

案上烟霞拂纸明,诗篇重赠感君情。

自怜毛发星星染,犹对风云故故生。

揽辔长飕吹袂急,倚船新月照江清。

酒狂击剑高楼上,星斗分明接帝城。

注释

1. 七言律诗 押庚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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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元晋,字惟康。新会人。越子。明世宗嘉靖四年(一五二五)举人。官南镇南知州,晋福建兴化府同知。著有《见泉集》。清温汝能《粤东海》卷二一、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七四等有传。区元晋诗,以附于明万历四十四年刻区越撰《乡贤区西屏集》之《区奉政遗稿》为底本,参校一九五四年重印《区西屏见泉二公合集》中之《奉政区见泉公遗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