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月王使君拉饯三塔寺附题·其二

朝代:明朝|作者:区元晋|

忙里棼华静可捐,喜逢羽客共谈玄。

丹炉岁月三天上,紫苑烟霞六诏前。

云覆星坛光缥缈,鹤盘珠树影蹁跹。

凭高一笑尘根尽,直控青虬遍八埏。

注释

1. 七言律诗 押先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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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元晋,字惟康。新会人。越子。明世宗嘉靖四年(一五二五)举人。官南镇南知州,晋福建兴化府同知。著有《见泉集》。清温汝能《粤东海》卷二一、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七四等有传。区元晋诗,以附于明万历四十四年刻区越撰《乡贤区西屏集》之《区奉政遗稿》为底本,参校一九五四年重印《区西屏见泉二公合集》中之《奉政区见泉公遗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