隩草戊戌1654仲冬和韵·其九

朝代:明朝|作者:沈光文|

不当矜著述,已闭白云函。

是衲全留发,云庵半在岩。

寡亲时属旅,感物义为咸。

半世栖栖意,逢人说大凡。

注释

1. 五言律诗 押咸韵 出处:此组收于侯中一《沈光文斯庵先生专集》、吴幅员《台湾诗钞》、陈汉光《台湾诗录》、龚显宗《沈光文全集及其研究资料汇编》。

2. 此组诗收于侯中一《沈光文斯庵先生专集》、吴幅员《台湾诗钞》、陈汉光《台湾诗录》、龚显宗《沈光文全集及其研究资料汇编》。编者按:《沈光文斯庵先生专集》题作〈隩草〉。

【生卒】:?—1673
【介绍】: 明末清初浙江鄞县人,字文开,一字斯庵。明贡生,南明永历时,官太仆寺卿。后隐居台湾,与韩文琦等结诗社,所作诗称《福台新咏》。有《木杂记》、《古今体诗》及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