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风五首·其三

朝代:明朝|作者:吕原|

木从绳则正,薪受斧乃析。

轻重平以衡,长短度于尺。

规矩制方圆,绳墨司曲直。

浣布须赖灰,攻玉必资石。

金就砺方利,火被水斯熄。

凡物有相制,用之在人识。

注释

1. 押词韵第十七部 出处:御选明卷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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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418—1462
【介绍】: 明浙江秀水人,字逢原。正统七年进士。授编修。景泰间进左春坊大学士。天顺初,入阁预机务,与李贤、彭时相得甚欢。贤处事果断,原济以持重,庶政称理。进翰林学士,遭母丧,归葬,以哀毁卒。谥文懿。有《介轩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