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代:宋朝|作者:卢法原|

若要少年并美貌,须还下部小尚书。

注释

1. 宋徐度《却扫编》卷中 《却扫编》:宣和中王鼎为刑部尚书,年甫三十。时卢枢密益、卢尚书法原俱为吏部侍郎而并多髯,王嘲之曰,可怜吏部两胡卢,容貌威仪总不都。卢尚书应声曰,闻者以为快。

卢法原,宋湖州德清人,字立之。卢知原弟。以父荫补官。累官吏部尚书,以官秩次第履历总为一书,功过殿最,开卷了然,吏不能欺。高宗绍兴中,为端明殿学士、川陕宣抚副使。金人攻关辅,法原视川险阻,分地置将,屡败金兵。素与吴玠不睦,后为玠所劾,忧恚而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