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竹

朝代:清朝|作者:方鹤斋|

十七年来伴此君,清风习习常相闻。

看雨开门得明月,听泉欹枕梦凉云。

厨烟偶借两三点,池水无多一二分。

新笋过年已出屋,老梅含笑与同群。

注释

1. 七言律诗 押文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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斋(1852—1940),名旭,鹤斋其号。安徽桐城县人。桐城派古文家。历任四川省夔州知府,留日学生监督、省学务处提督、省提学使、川东道台。为官清正,大力倡办新式学堂。因喜爱成都物,遂家焉,竟成“成都五老”之一。、书、皆善。今存《鹤斋诗存》、《鹤斋文存》,皆门人以寿金刊印。《诗存》所收,从七十岁起,鹤斋本意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