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韵和再开芍药十六首·其四

朝代:宋朝|作者:陆佃|

祇受姚黄一著先,儿家元在郡西偏。

解残珠佩迎新见,寻得金镮依旧圆。

一过馨香犹半日,再来期约本明年。

向人自有凌云意,不羡城南尺五天。

注释

1. 七言律诗 押先韵

2. 原按:此系佃守颍州时作。第二首自注:今岁闰,两见中秋。以《哲宗纪》考之,则元祐六年也。是年佃初补外,故诗中多寄托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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