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韵重和再住法云寺

朝代:宋朝|作者:陆佃|

闻说重来住法云,旧缘香火一番新。

桃花可认曾移主,鸥鸟还应不避人。

脑玉几陵虹气势,颔珠长借月精神。

何时乞得东南守,共礼黄金丈六身。

注释

1. 七言律诗 押真韵

2. 原按:此重和,自有初和一首,《永乐大典》缺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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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042—1102
【介绍】: 宋越州阴人,字农师,号陶山。神宗熙宁三年进士。曾受经于王安石。授蔡州推官,召补国子直讲。元丰时,擢中书舍人、给事中。哲宗初,迁吏部侍郎,预修《神宗实录》。屡更外任,治狱有声。徽宗立,召为礼部侍郎,预修《哲宗实录》。迁吏部尚书,拜尚书右丞,转左丞。以主张参用元祐人材,反对穷治元祐余党,遭谗,罢知亳州而卒。有《埤雅》、《礼象》、《春秋后传》、《陶山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