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居漫兴·其十六

朝代:明朝|作者:高攀龙|

赤日堕于西隅,白月升于东牖。我趁于此开尊,佩得金印如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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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赋新繁周表权如诏亭宋朝·罗登诗礼当年学此亭,先生题作义方名。岂知天诏加褒美,冥合君言被宠荣。银组郎曹新进秩,綵衣子舍贵专城。一门忠孝谁能继,官荫恩先及弟兄。
  • 2.《偈颂一百零三首·其七十三宋朝·释月涧寂历梁峰岁月深,春风浩荡入枯林。要开万世无穷业,只在坚持一寸心。
  • 3.《姑苏道中明朝·吴旦川途纡曲有馀情,水国湖田曳桨行。震泽蒹葭寒外委,洞庭包橘望中明。烟波尚载扁舟影,露叶虚传响屧声。唯有旧时春草色,年年生绕阖闾城。
  • 4.《灵岩寺喜晴和吴学宪明朝·吕时中秋山雨过静朝氛,爽气初开散鹿群。倚杖欲攀峰顶树,披衣犹拂洞中云。青天塔影当岩落,晓阁钟声别浦闻。自是新晴堪远眺,拟穷丘壑到斜曛。
  • 5.《茹南谷招饮藏书阁明朝·李学一高阁崔巍接上台,何当佳胜隐城隈。林深风送花香远,台峻□含灵气来。邺架总多槐市帙,玄经知有子云才。滇南野吏时偏暇,独得相从数举杯。
高攀龙的诗词曲代表作

高攀龙(1562年-1626年),字存之,又字从,江苏无锡人,世称“景逸先生”。明朝政治家、思想家,东林党领袖,“东林八君子”之一。著有《高子遗书》12卷等。
万历十七年(1589年)中进士。后遇父丧归家守孝。万历二十年(1592年)被任命为行人司行人。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高攀龙上疏参劾首辅王锡爵,被贬广东揭阳典史。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高攀龙辞官归家,与顾宪成兄弟复建东林书院,在家讲学二十余年。天启元年(1621年),高攀龙重获起用,被任命为光禄寺丞。历任太常少卿、大理寺右少卿、太仆卿、刑部右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等职。
天启六年(1626年),崔呈秀假造浙江税监李实奏本,诬告高攀龙等人贪污,魏忠贤借机搜捕东林党人。该年三,高攀龙不堪屈辱,投水自尽,时年六十四岁。
崇祯初年(1628年),朝廷为高攀龙平反,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谥“忠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