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居漫兴·其十五

朝代:明朝|作者:高攀龙|

山人作何功课,终日对山不语。问我此意何如,白云自来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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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祖道京淮道中酬唱宋朝·彭汝砺旅中人远别,河上酒频行。暖日开花信,高风去雁声。庭闱甘菽水,魏阙望瑶琼。应答诗惭拙,犹能慰别情。
  • 2.《湖曲明朝·朱妙端湖光山色映柴扉,茅屋疏篱客到稀。閒摘松花酿春酒,旋裁荷叶制秋衣。红分夜火明书屋,绿涨晴波没钓矶。惟有溪头双白鸟,朝朝相对亦忘机。
  • 3.《初至阿墩子三首·其三清朝·牛焘澜沧西渡接巴塘,贾客牛羊满谷量。草木百年犹有臭,河山千里半垂荒。秋晴塞外盘雕鹗,夜静村墟警虎狼。倘许文翁留蜀久,腥膻何必不芸香。
  • 4.《苴力铺二首(杨升庵于此赋垂杨篇)·其一清朝·牛焘白石粼粼屋数间,板桥流水自潺潺。当年旅舍今萧索,满地牛羊夕照边。
  • 5.《暮春明朝·周宪王九十春光似转蓬,半晴天气雾溟蒙。一池新水今朝雨,满地残花昨夜风。白发自怜诗兴在,红颜莫放酒樽空。闲看青简思今古,得失由来一梦中。
高攀龙的诗词曲代表作

高攀龙(1562年-1626年),字存之,又字从,江苏无锡人,世称“景逸先生”。明朝政治家、思想家,东林党领袖,“东林八君子”之一。著有《高子遗书》12卷等。
万历十七年(1589年)中进士。后遇父丧归家守孝。万历二十年(1592年)被任命为行人司行人。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高攀龙上疏参劾首辅王锡爵,被贬广东揭阳典史。
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高攀龙辞官归家,与顾宪成兄弟复建东林书院,在家讲学二十余年。天启元年(1621年),高攀龙重获起用,被任命为光禄寺丞。历任太常少卿、大理寺右少卿、太仆卿、刑部右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等职。
天启六年(1626年),崔呈秀假造浙江税监李实奏本,诬告高攀龙等人贪污,魏忠贤借机搜捕东林党人。该年三,高攀龙不堪屈辱,投水自尽,时年六十四岁。
崇祯初年(1628年),朝廷为高攀龙平反,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谥“忠宪”。